在沈阳提取住房公积金时,所需提供的材料会根据提取的原因而有所不同。以下是一些常见情况下的提取材料要求:
购买自住住房:
身份证原件。
《房屋所有权证》或《不动产权证书》原件。
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原件。
契税完税证明或其他相关税务凭证。
偿还商业贷款本息(部分减免材料的情况除外):
身份证原件。
商业贷款合同。
还款凭证或者银行出具的还款明细。
租房提取:
身份证原件。
房屋租赁合同及租金发票。
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(通常由房产管理部门出具)。
离退休提取:
身份证原件。
离退休证明文件。
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:
身份证原件。
劳动能力鉴定证明。
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。
出境定居:
身份证原件。
出境定居签证或移民批准文件。
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:
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原件。
死亡证明或法院宣告死亡判决书。
合法继承权或受遗赠权的公证书或法院裁判文书。
请注意,具体的要求可能会随着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,并且可能需要提供额外的支持性文件。